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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在开展招生宣传、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公务活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在开展招生宣传和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

公务活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学院在外出开展招生宣传、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公务活动中的行为,根据省纪委、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关于高等学校在开展招生宣传、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活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公外出总体要求。学院因公外出开展招生宣传、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走访用人单位、走访毕业生以及开展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训、对外合作交流、考察学习、学术会议、人员培训、教师赴企业社会实践锻炼等确需外出,且时间在三天以上的公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公务外出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

二、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公务外出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提前将公务外出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交通、人员组成、经费预算以及负责人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报告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对外出任务的必要性、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行程安排的紧凑性等进行审核后,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外出活动。

涉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应按省教育厅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外出。

三、严格执行外出工作纪律。严禁无明确任务、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展与外出任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不得安排与活动无关的景点旅游或借机绕道在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不得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其它活动,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停留。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改变行程,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变行程或超期,须按程序及时履行报告手续。

   四、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支出标准,加强经费核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外出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财务开支标准核销,并附因公外出报告审批单。未经审批同意的外出公务活动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学院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规,内容真实完整,符合财务规定。

五、严格落实事后报告制度。公务外出结束后一周内,带队负责人要将外出情况及时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有关部门和学院相关领导审阅,并视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或传达、或通报、或分享、或交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因公外出报告审批单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外出报告审批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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