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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力打造环境美、事业兴、作风实的和谐校园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武威市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

1.旗帜鲜明讲政治。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传播政治谣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说违背党的原则的话,不做违背党的纪律的事。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绝不允许自行其事,绝不允许欺瞒组织,对中央、省委、省教育厅和学院作出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执行。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行为。

2.增强全局观念和依法用权意识。班子成员要在党委会议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坚决贯彻执行,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杜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保证决策过程更加民主、规范、科学。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责任办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确保公权力正确规范透明运行。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使党内互称同志蔚然成风。

二、改进调查研究

1.统筹安排调研。班子成员到部门和教学系部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解决分管领域中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及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既要到分管的部门去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要到其他部门去调研解决问题,千方百计解难题、办实事。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调研。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联系教学系部和班级制度。

2.注重实际效果。倡导班子成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调研、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调查研究。在调研时要力求准确、全面、坚决防止调研图形式、走过场。各部门不得预先安排调研内容,更不得弄虚作假。调研时可听取部门相关工作的书面或口头汇报,汇报要讲真话、报实情。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调研要重点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部门反馈,确保问题有回应,情况有着落。调研时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书记、院长汇报,对重要专题要形成调研报告。

3.简化接待工作。上级领导、地方各级领导、兄弟院校、校企合作单位、社会知名人士来学院活动时,接待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组织师生迎送,不安排礼仪人员,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一般不安排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非特殊情况,外单位人员到学院进行考察交流、校企合作等活动的,应事先通过联系函方式或电话接洽,无联系函的一般不安排公务接待。

4.严控接待费用。要认真执行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甘牧工职院发﹝2014﹞119号),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接待程序、接待规格、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一票两单”的票据报销制度。来人确需住宿一般安排标间,室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一般不安排工作餐,确需安排时,按照经济、简便、节约的原则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宴请,人数较多时安排自助餐,人数较少或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以地方家常菜肴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准超标准安排,不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安排。除外事、统战、其它重要接待等规定允许外,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5.精心组织活动。集中组织的大型公务活动,要提前谋划、制订活动方案,落实细化工作环节,加强协调沟通,做到责任到人,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工作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般不到现场。除特殊情况外,组织大型公务活动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提高会议效率

1.减少会议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活动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年度会议和重大活动计划,严控以学院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规模,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时间和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可以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班子成员一般不参加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各类开竣工仪式和庆典、表彰会、茶话会、研讨会及论坛等活动。

2.规范会议程序。各部门提交的需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审定的党建、教学、科研、人事、学生、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等各方面事宜,事先须经过精心策划、充分沟通、反复酝踉后写出文字材料,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并与学院主要领导沟通后,再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上会,会上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要详细介绍情况便于会议决策。

3.严控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全院性会议要从严确定参会范围,从严限定会议规模。由班子成员主持召开的院长办公会或分管领域工作会议,一般要求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召开党委会、院务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议题要统筹安排,除涉及部门具体事务的议题外,一般不要求部门负责人列席。  

4.规范会议活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会议效率。要开短会,明确任务,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讲短话,讲务实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重复的话,讲话提倡提纲挈领、言简意赅。一个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题讲话,会议有交流发言事项的要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和时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涉密规定。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全院性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按程序报批。

5.规范签约活动。规范校企合作等签约活动,取消无实质内容、对学院发展无重大推动作用的签约。签约活动坚持一切从简,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更不得弄虚作假。

6.严控会议经费。组织大型会议要严格经费预算审批制度,严控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需安排食宿的会议,只安排外地参会人员,统一安排标准间。根据就餐人数,严格按规定合理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服务对象或部门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

四、规范文件简报

1.规范发文、报文程序。学院党政公文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报送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购置计划、经费申请、发展规划、专业建设、专项报告、请示等,须由分管院领导审签后呈报职能部门。未经分管院领导同意,任何部门不得向其他部门发布指令性公文或提出指令性要求。

2.规范公文拟定。要规范公文的拟定、报送程序和格式要素。各职能部门办理的需要上报上级党政的公文及需要下发的公文,由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文稿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按公文处理规定办理。对拟提请党委会议审定的党内制度性文件和拟提请院务会议审定的文件,除特殊情况外,上会前须由办公室进行把关,从严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格式体例关、语言文字关,切实做到优质高效。

3.规范公文运行。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上级党政机关来文统一由办公室签收、登记、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呈送学院领导阅示,再按照学院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办理完结后及时归档。其它业务单位、行业协会等来文、来函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提出拟办意见,视情况由分管院领导阅示。所有需要批阅的各类公文,原则上不得交叉呈送。公文的阅示、签阅、办理等运转过程要及时高效,不能积压,办结完毕要及时交办公室。

4.规范公文的审签。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党委书记签发;以纪委名义印发的公文由纪委书记签发;以学院行政名义印发的文件由院长签发。学院所有印发公文先由拟稿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审签,再由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审签。文稿审签实行层级负责,杜绝只签不审,文件审签后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发出。

5.提高文件质量和时效。坚持严控制发文数量、范围和规格,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该压缩的压缩,该合并的合并。要严格控制篇幅,切实发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提倡开门见山、直入主题、简明实用,严禁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确保文件务实管用。除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划等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一般文件不超过4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

6.加快推进办公信息化。积极推进OA办公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提倡电子公文、网上审签、无纸化办公,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文件运转效率。

7.规范新闻报道。除对学院统一安排的具有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外,一般性会议和工作安排不做报道。新闻报道中对学院领导职务一般用简称且只出现1次,要控制报道反映学院领导讲话和活动内容的字数、版面、画面、图片数量。不得在地方媒体和行业媒体、小报小刊、新媒体等刊发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个人活动新闻报道,更不能为个人歌功颂德、树碑立传。

五、规范因公外出活动

1.合理安排出差。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科学合理安排部门人员因公外出事宜,减少不必要的因公外出。外出学习、交流、考察必须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要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在开展招生宣传、外出培训、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甘牧工职院发﹝2014﹞98号)规定,办理出差审批、报销事宜。认真执行公务卡消费结算制度,对公务支出项目,均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建立因公外出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要提前1天向办公室报备出差人员信息,办公室协调能合并代办的要合并代办。

2.严格外出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做好外出报备工作。班子主要领导到武威地区以外要按相关规定提前向省教育厅报告;班子其他成员离校外出前,提前报学院主要领导,并告知办公室,要明确外出事由、地点、时间、人员组成和交通工具等主要事项,并提前安排好所负责工作;中层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外出前须向书记、院长报告,到达、返校后须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中层干部节假日期间外出到武威地区以外3天及以上的,须事先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教职工出差期间应保持手机开通,到达后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集体组织的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调研、考察等活动,由牵头部门负责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外出前向书记、院长报告,到达、返校后须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严明外出纪律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经批准因公外出的,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准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外出人员和地点,因工作需要确需改变的,须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同意。不准借开会、学习、培训、考察、学术研讨和交流等名义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以及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向其他企业、单位、个人转嫁或摊派外出费用;不准安排无关人员参与因公外出活动。

4.及时反馈外出情况。因公外出学术交流、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返回后,需及时向学院派出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直接向书记、院长汇报。考察交流学习中,对全院具有借鉴意义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在回校两周内,结合实际提出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和意见建议,推动成果转化,实现成果共享。

六、厉行勤俭节约

1.严控公务用车。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要规范派车程序,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从严安排出车,严控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因公用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费用总量控制,逐年减少或不增的经费目标控制机制。假期及节假日期间无派车单实行封车入库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      

2.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待遇方面的规定。一般性因公外出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用车要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豪华装修,不得配备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在办理退休手续1个月内要腾退办公用房。

3.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廉洁齐家,严格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谨言慎行、本分做人,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防止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失守,切实做到自身正、家属清、身边清。带头构建“亲”清”新型校商关系,划清公私界限,做到清清白白。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待客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学院《关于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实行报告制度。

4.自觉抵制吃请请吃。党员领导干部要拒绝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自觉回避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自觉抵制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触碰“校”“商”关系红线;严禁将校企合作单位的劳务报酬和资金赞助用于个人消费;严禁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礼品;不举办不参加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不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不到企业搞变相吃喝;不用公款宴请私客,不搞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吃请;公务接待不安排夜宵;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不借机相互吃请;不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自觉回避或拒绝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

七、加强督促检查

1.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带头推进作风建设,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力戒形式主义,警惕官僚主义,为全院树立榜样和标杆。全院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要树立从严从实的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清风正气,不断激发正风肃纪的正能量。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2.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党委会议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推动优良作风成风化俗。班子成员要把执行本办法情况作为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说明;中层以上干部要把执行本办法情况作为年度“三述”的重要内容向教职工代表进行述职;各部门要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的重要内容报送纪检监察室。

3.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党委会议汇报本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办法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学院纪委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

4.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全院范围通报曝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人和事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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